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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县矿业:由乱到治的嬗变
作者: 窦贤 | 2008年04月15日 09:11 | 栏目: [ 诗歌 ][ (5) 点击 ] | [ (0) 评论 ] | 本文地址: http://douxian.blshe.com/post/3877/211075
甘肃礼县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行动中,一举关停了所有非法采金点和黄金堆浸场,通过资源整合、企业合并等方式,将全县近200家涉矿企业整合为5家合法探采企业。请看——
礼县矿业:由乱到治的嬗变
□ 窦 贤
3月14日,笔者进入甘肃礼县李坝黄金矿区和三人沟矿区时,已听不见昔日采矿的爆破声和机器的轰鸣声。在李坝矿区,一、二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已经完成,一堆堆矿渣平整堆放,被一道道砌石防护坝围拢着。在三人沟矿区,废弃的矿渣被推成梯田状,几队工人正在上面挖坑填土栽树。
随行的礼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李伟告诉笔者,今天这样的局面是礼县依法治理矿业秩序,背水一战才换来的。礼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副局长李自勉说,2007年以前礼县境内非法探采企业有近200家,而现在,只有5家合法的探采企业。
全民办矿 催生近200家探采企业
礼县,位于甘肃省东南部,境内山大沟深,交通不便,属于国家贫困县。但在其与岷县交界地区,地质工作者发现了长约40公里的金矿带。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急于脱贫的礼县人开始走上了采金之路。
最早非法开采金矿的是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据介绍,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礼县的机关事业单位开始兴办经济实体,并将目光纷纷投向金矿开发,一窝蜂地办起了工艺技术相对简单、生产成本相对低廉的黄金堆浸场。这种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的“实体”,逐渐过渡为“国有县办”企业。而这些“国有县办”的黄金堆浸场表面上好像是合法的,但事实上都没有采矿证等合法手续。在矿产资源相对丰富的陇南地区,有些领导还提出了矿业开发“先上车后买票”的政策。
到了上世纪90年代后期,礼县的黄金开发进入了“全民办矿”的高峰期。人们在村头地畔办起了堆浸场,或收购矿石,或抢采矿石,有些甚至以家族为单位开采、堆浸矿石。直到今天,依然能够看到礼县“全民办矿”的痕迹——在礼县四条环城路边,每隔十多米就可以看到“回收载金碳”、“冶炼黄金”的牌子。
礼县非法开采的第三个阶段是前几年,主要方式就是县内企业与外来投资者或企业联合办矿。外来者以资金和技术入股,由县内企业负责办探矿证和采矿证,组成股份制企业。而办理探矿证和采矿证只是这些县内企业写在合同中的条款,为的是应付矿山执法检查,给开采金矿“创设一个安定的环境”,从而坐收渔利。
据了解,2007年以前,在礼县众多的黄金开采企业中,只有一家办理了采矿许可证,那些所谓的“国有县办”黄金堆浸场没有一家有采矿许可证。这给所有非法开采者以口实,也从另一个方面为非法采矿开了绿灯。所以,一个县有近200家探采企业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些“国有县办”黄金堆浸场既是礼县非法开采的始作俑者,也是礼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屡治不改、非法开采屡禁不止的最大障碍。
环境恶化 百姓有地难种有水难喝
事实证明,贫困大县并没有因为开采矿产资源实现脱贫致富,用李坝村一位村民的话说,礼县的黄金开发,富了个别人,坑了大多数人。
李自勉在总结当时情况时说,无证采矿、以采代探,不但破坏了礼县境内的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影响了群众的生活生产,还毁了礼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扰乱了社会秩序。
在礼县境内,凡是被非法开采过金矿的地方,满眼所见都是山石裸露、千疮百孔、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山体。山丘一样的矿石废渣随意堆放,有的堆积在河道中间堵塞河道,有的堆放在道路上堵塞交通,有的甚至堆放在村民们的耕地里。一旦遇到暴雨,这些随意堆放的矿石废渣会成为泥石流奔涌而下,给下游村庄带来无法估计的灾害。更有甚者,开矿堆浸产生的有毒废水随意排放,对河流和地下水造成严重污染。
据介绍,居住在李坝、赵沟、王河等村的300多户2000多名村民,祖祖辈辈饮用从山涧流出的清泉水。但自从开采黄金后,很多泉水干涸,有些虽然没有干涸,可是水质却被污染。近年来在李坝、赵沟一带,时常发生牲畜饮水突然死亡的事件。
李坝村村民小杨说,本想着开矿能让村民致富,但非法开矿却给我们带来了灾难。我们有路难行,有地难种,有水难喝,有家难安,有理难讲!
扭转乱局 从治理“国有县办”堆浸场开始
针对礼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混乱局面,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礼县历届政府进行了多次治理整顿,但最后都陷入“整顿——反弹——再整顿——再反弹”的怪圈。2005年年底,全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开始后,礼县县委县政府吸取历次矿山整顿工作的教训,抓住时机,强化措施,依法在全县开展了大规模清理整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
李自勉介绍说,到2006年,礼县还有7家“国有县办”黄金堆浸场,且都没有采矿证等合法手续。有人一针见血地指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就是清理非法采矿,而整顿者允许“国有县办”黄金堆浸场存在,是礼县非法金矿长期得不到彻底治理的症结所在。礼县首先就从这7家“国有县办”黄金堆浸场开始,打响了全县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歼灭战。
2007年2月4日,县委县政府责令7家“国有县办”黄金堆浸场全部停产,对职工身份进行置换,然后下令包括县办黄金堆浸场在内的所有黄金堆浸场一律停止非法开采,紧接着开始对非法矿点逐个进行清理,依法采取断电、断路、断水,没收矿产品、没收设施、没收非法所得,不留设备、不留人员、不留死角的强硬措施,迅速、坚决、彻底地关闭非法矿点。同时,禁止非法采矿原料入境,限制非法采矿、选矿产品的运输,打击非法收购黄金、铅锌等矿产品活动,清理矿区从事非法开采的劳务人员,并将5名企图长期占据矿山的非法分子依法拘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到2007年3月底,礼县境内非法矿点已全部关停,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阶段性胜利。
为巩固矿山整顿成果,礼县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加大矿区巡查力度,对全县各矿区进行巡查和突击抽查,对重点矿点严密监控,禁止非法采矿设备、堆浸原料进入矿区,严厉打击以身试法、顶风作案等违法采矿行为,严防已关闭的非法采矿点反弹。开展爆炸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全面清理工作,查清非法矿点氰化钠供给源头,切断非法采矿点和企业的电力和运输通道,加大对非法采矿严重破坏资源环境和非法使用氰化钠等重点案件的侦破力度,力争在案件办理上有新的突破。落实矿权单位矿区管护主体责任,督促矿权单位按照责任书要求组建护矿队,加强矿区管护。实行监督管理问责制,进一步落实乡村两级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责,对辖区内非法采矿严查严管,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矿区管理格局。设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群众举报违法勘查开采活动。
资源整合 将勘查开发纳入法治轨道
从2007年4月开始,礼县县委县政府责成县国土资源局按照“政府引导、依法有序、市场配置、深度开发、做大做强”的总体要求,依法对全县矿产资源进行整合,以科学有序开发促进矿山治理整顿,将全县境内的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纳入法治轨道。
为规范矿业权管理,县国土资源部门对全县34个矿权区块的探矿工作进行了调查,督促探矿权人依法开展勘探工作,对不履行法定义务、不探矿、不管矿的6个区块的矿权单位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吊销其探矿许可证。按照“科学规划开发,依法规范开发,形成规模开发和强化监督开发”的矿产资源开发思路,编制了全县矿产资源整合和综合利用方案,整合矿权单位和区块,力争实现一个矿区保留一个开发主体。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合并、整合等方式,将原来的“国有县办”黄金堆浸企业重组到持有探矿权和采矿权的企业,“国有县办”黄金堆浸企业的2000多名职工通过置换身份,进入国有或私有企业。此举,使原来县办34家非法涉矿企业整合为甘肃亚特公司等5家合法企业,解开了礼县矿业秩序屡治屡乱的“死结”。
为尽快恢复遭受严重破坏的矿区环境,县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开展了大规模矿区环境恢复治理,组织实施了李坝一、二期,马沟等地质灾害防治及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同时,县政府提出“开矿先治理”的原则,要求依法取得礼县境内探矿权、采矿权的企业,必须在环境治理达标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生产。县政府职能部门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督促合法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山环境治理方案开展治理。
笔者在矿区采访时发现,亚特公司等企业从2007年3月开始,基本都处于停产状态,都在进行矿区环境的恢复性治理。李伟介绍说,在恢复性治理完成后,将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以保证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编后语
整顿规范要有壮士断腕之勇
□ 中国国土资源报编辑 相 子
礼县金矿开发秩序之所以长期混乱,当地人看得很清楚,那就是作为整顿者的地方政府允许“国有县办”黄金堆浸场存在。在这次“背水一战”的治理整顿行动中,礼县政府敢于向自己开刀,彻底关停了全县所有“国有县办”黄金堆浸场,从而解开了导致非法采矿屡禁不止的症结。
长期以来,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似乎成了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症。客观地说,从上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的、针对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多次全国性整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大规模、群发性的非法勘查开采活动已得到有效遏制。但十多年的治理整顿和规范工作,也使这一领域长期积累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这其中既有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的历史问题,也有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监管方面体制、机制、法制不够完备等问题,加上近年来矿产品价格大幅度上扬,使涉及矿产资源开发的各种利益纷争日趋尖锐。近些年查处的一些腐败大案要案,以及各类矿难所揭露出的官员入股办矿、官矿勾结、黑矿保护伞、涉矿黑恶势力等问题,表明当前的整顿和规范工作面临着比以往更为严峻的形势。从某种意义上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能否取得治乱、治散和治本的预期效果,取决于各级地方政府的决心和采取的实际行动。礼县金矿开发秩序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实现由乱到治,充分说明,只要政府下决心铲除导致混乱的根源,那些看似顽固的非法矿业活动,其实不堪一击。
在当前开展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中,各级地方政府应当拿出壮士断腕的勇气,下决心解决各类困扰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深层次问题,真正给国土资源等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整顿规范工作撑腰。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人们期盼已久的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集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目标,也就为期不远了。
原文刊于中国国土资源报2008-04-11五版




